閱讀提示|下雨天不許打傘進校園、不能穿帶鞋帶的鞋、衣服帽子上不許有繩子……昨天,大河報就“校園裡還有哪些奇葩‘小規定’”開展話題徵集,引來不少網友和家長吐槽,如有幼兒園要求女孩扎頭髮只能用簡單的皮筋,不能戴發卡,不能穿帶有金屬扣子、胸針、拉鎖以及亮片的衣服。有專家認為,這其實讓孩子失去了童年應該有的人生體驗,學校和家長應多用體驗式教育,教會孩子基本的安全常識,而不是限制這不能做、那不能做。
  □記者王悅生文白周峰攝影
  [調查]倡議雨天不許打傘多數家長理解
  17日,有網友反映管城區外國語小學在15日上午通知學生不能打傘上學,打傘上學會被扣紀律分,第一次1分,第二次5分,第三次10分。對此,鄭州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一名負責人稱,該局沒有相關的要求。
  昨天,管城區教體局負責宣傳的石科長介紹說,該局也沒對學校提過類似要求,經與管城區外國語小學核實發現,該校只是倡議學生穿雨衣進校園,沒強制規定,因為該校現有學生4000多人,管理難度很大,上學、放學時如果學生都打傘,容易形成長隊,過馬路不太方便,且雨傘太多,易拿混,易丟失,學生穿雨衣活動起來比較靈活。
  記者瞭解到,倡議雨天進校園別打傘的不只是管城區外國語小學一家,鄭州市內的多個學校都有類似的規定。
  昨天,在參與大河報官博互動調查的讀者中,有七成以上的人認為,學校出台不讓打傘的規定是為孩子著想,可以理解,其中大多數是家長。
  但也有不少讀者認為,學校的這種規定很奇葩。市民霍先生認為:安全意識靠的是教育,而非禁令,安全教育不只停留在書本上,而是體現在實踐中。
  市民常女士說,有的學校甚至連運動會都不辦了,春游也取消了,學校這樣做,實際上是不負責任的。
  [觀點]安全教育應多通過體驗式教育
  石科長說,學校如此謹小慎微,是為了不出安全事故,一些學校在學生做課間操甚至上廁所時,都有老師專門看守疏導,各中小學的開學第一課也都是安全教育,就是生怕出事。
  在二七區幸福路小學校長胡建玲看來,這些規定背後其實是家長在推動。她說,前一段有個家長專門來到學校,強烈要求學校出台規定,強制學生不能打傘進校園,但是學校回覆說,沒法強制,只能倡議,除了倡議雨天不打傘,該校還曾規定低年級學生不能騎自行車上學,都是怕孩子出危險。
  在鄭州多個小學擔任過校長的胡建玲說,很多孩子是獨生子女,所以一些家長對孩子的愛護超過了“度”,一味地限制孩子這不許做、那不許做,在國外,家長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時,多傾向於通過體驗式或案例教育,比如為教育孩子別隨便招惹貓和狗等動物,家長會先讓孩子照自己意願去盡情地玩,直到孩子被貓或狗嚇一跳甚至咬傷,明白這些動物的危險性,他們就會自覺地不再犯類似錯誤了。  (原標題:學生雨天不能打傘七成受訪者贊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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